市场上哪些奶制品才能标注“鲜牛奶”的字样?这个“标鲜”问题备受争议。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》,第一次明确“鲜牛奶”的定义。
记者在中国奶业协会的网站上看到,在日前下发的《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》中,对“鲜牛奶”和“纯牛奶”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要求“以生鲜牛乳为原料,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”标“鲜牛奶/乳”,而“以生鲜牛乳为原料,不添加辅料,经瞬时高温灭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”标“纯牛奶/乳”。也就是说,市场上销售的巴氏奶可以正大光明地标注为“鲜牛奶”了。
此前,对于人们平时常喝的“鲜牛奶”究竟能否标注“鲜”字,奶制品市场的相关争论持续了3年多。根据2004年8月1日出版的《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》规定,中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“鲜牛奶”等名称,因此该《指南》被形象地称为“禁鲜令”。但是,由于受到各方反对,“禁鲜令”的实施被三度推迟,最后几乎不了了之。而近日两部委相关通知的出台,则明确否定了“禁鲜令”。
记者发现,尽管“禁鲜令”被否定,但“禁鲜令”已给奶制品市场带来了较大影响。王丁棉介绍,市场上60%以上的奶制品企业都陆续更改了包装的名称,在巴氏奶的包装上去除了“鲜”字,这也让不少消费者对“鲜牛奶”的含义产生误解。
在山东中路的一家超市里,一位顾客指着一盒“纯鲜牛奶”疑惑地问:“这究竟算纯牛奶,还是鲜牛奶呢?”
昨日,记者在沪上多家超市看到,目前超市里销售的各类牛奶产品名称五花八门,如新鲜牛奶、强化奶、纯鲜牛奶等等,部分奶制品包装上的“鲜牛奶”字样很小,这让消费者在挑选时难免产生疑惑。中国奶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,由于此前没有专门针对奶制品标识的规定,加上“禁鲜令”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鲜牛奶和纯牛奶,这使得市场上不少奶制品标识不规范,消费者在选购时也有些无所适从。
不过,从明年起,超市里所售的各类奶制品标识将逐步规范。根据新出台的关于液态奶标识的规定,明年1月1日起,生产企业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的包装上,使用一定规格的汉字分别标注“鲜牛奶/乳”和“纯牛奶/乳”。对于部分原标签存有库存的加工企业,经申报核准后,可以适当延长原标签的使用期限,原标签的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。
中国奶业协会有关人士称,根据国际惯例,巴氏杀菌奶的标签上都允许使用“鲜”字,新规定将对市场上各种奶制品标签进行一次“换装”。今后,消费者在选购时能一眼便知所购的奶品是否为“鲜牛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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